担保及承诺类中间业务分两大类——保函和承诺,共5种,下面我们来进行介绍。
1.保函
保函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担保人,根据客户的委托,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其在被担保人未履行其与受益人基础交易关系项下的责任或义务或收到受益人满足相符交单要求的索赔文件时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或根据《票据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直接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的保证事项。
2.1贷款意向书
贷款意向书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出具的向有关部门表明银行有贷款支持意向的书面文件。一般常见于中长期贷款,尤其是固定资产贷款,针对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请政府有权部门申请立项或报批项目建设书的需要。
2.2贷款承诺函
贷款承诺函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出具的向有关部门作出银行同意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商定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支持承诺的书面文件。一般常见于项目贷款,针对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请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立项审批或向其他政府有权部门报批项目可行性报告的需要。
2.3信贷证明
信贷证明指银行根据申请人(投标人)要求,以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施工过程中,满足申请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信用需求的一种表外信贷业务。
2.4法人账户透支承诺
法人账户透支,是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中的融资类产品,是指在客户向银行申请并获得透支额度的前提下,当客户支付结算资金不足时,以可用透支额度为限,银行在约定的账户和条件下,为其支付结算资金的缺口部分提供短期融资的业务。银行因为客户预留透支额度,而收取承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