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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21岁女儿嫁70岁老头,男子花1万雇凶杀婿:这门婚事让我抬不起头;从犯近日被判无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6 11:02:00    

21岁女儿嫁给了一个70岁的老头,江西的老华(文中均为化名)托外甥找帮手,打算杀了女婿。8月25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老华外甥找来的帮手之一,于近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12月,老华(已判决)的女儿小美(1973年4月5日出生)与被害人老王(1924年1月5日出生)登记结婚,老华知道后强烈不满。

1995年4月7日上午,老华遇到了外甥阿豪(已判决),告知阿豪其反对女儿与老王结婚,而且老王不同意与其女儿离婚,其愿意出1万元钱,要阿豪找人杀害老王,阿豪听后表示同意。

此后,阿豪先后邀集阿凯等三人准备共同作案。同年4月9日下午,阿豪等人带着刀到老王住处附近蹲守,阿豪认出老王后,四人遂开始尾随老王,但之后跟丢。当晚8时许,四人再次来到老王住处时,见房门未关,依次冲进去用刀朝老王身上乱砍,老王即呼喊“救命”并往里面未开灯的房间跑,四人随之追进房间内,阿豪将老王打倒在地后,四人继续用刀砍杀老王,致老王当场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阿凯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化名辗转潜逃至广东省东莞市,直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被抓获归案。

老华的供述显示,他不同意这门婚事,不满女儿嫁了个70多岁的老子,使其抬不起头。

法院认为,阿凯在阿豪的邀集下,伙同阿豪等人共同实施了持刀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阿凯系案中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一审判处阿凯无期徒刑。阿凯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来 源:大河报、潇湘晨报 编 辑: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