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抓牢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把述法工作作为推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和重要载体,持续健全述法制度,全面落实述法责任,述法成效进一步凸显,有力助推法治洛阳建设走深走实。全市共有7319名领导干部在2024年度述职报告中进行述法,91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专题述法,7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实现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
一、坚持应述尽述,突出述法主体广泛性。不断拓宽述法主体范围,实现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到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一是实现党政机关述法全覆盖。印发述法通知,明确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班子成员、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进行年终述法,实现市县乡三级述法全覆盖。二是推进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述法。指导国资委、教育局、卫健委等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制定履责清单,连续2年开展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市属高校班子成员年终述法。三是落实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报告制度。在年度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会上,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结合实际向会议提请审议上年度工作报告,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压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述法内容精准性。坚持严的标准,着力提升述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一是明确述法重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述法“必修课”,党政主要负责人侧重履行“四个亲自”情况、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班子成员侧重参与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要求各级各类述法主体专题述法问题篇幅不少于1/3,内容聚焦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对省委巡视反馈涉及问题、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市委巡察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等,谈认识、谋举措、细成效。对述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整改。三是严格述法述“我”。区分单位工作与个人履职,述法报告突出一个“实”字,充分体现第一责任人身份属性,突出述“我”,不以日常工作代替履职情况、不以单位总结代替个人述法报告,内容见人见事、注重用事例说话,避免大而化之、泛泛而谈,不断提高述法报告质量。
三、坚持创新载体,突出述法形式多样性。坚持工作深化和创新并举,不断探索述法形式,推动述法提质增效。一是年终述职“普遍述”。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将述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在述职报告中单独成段。伊川、孟津等县区将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县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进行,实现了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四位一体”新模式。二是书面述法“专题述”。在巩固年终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专题述法力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提交专题述法报告,确保述清责任、述实任务、述准问题、述明思路。三是会议现场“重点述”。加快现场述法推进力度,挑选更具代表性的县区和市直单位现场述法,推动述法由“纸面”走向“台前”。目前,市本级及14个县区均已召开现场述法专题会议。
四、坚持闭环管理,突出述法成效实效性。强化工作贯通、协同联动,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述法+点评+测评+评审+通报+督导”有机融合。一是“述评”互促。通过上级“一把手”点评下级“一把手”,扭牢“一把手”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各单位“一把手”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从督察员队伍中邀请部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作为测评代表,全程观摩、现场测评打分,有序扩大了公众参与,倒逼述法单位聚焦群众所呼所盼、更贴民心。二是“述考”相联。将开展年度述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和市委党的建设高质量考核范围,将述法作为考核重点,聚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述督”融合。持续深化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双察融合”,建立述法报告集中评议制度,印发《2024年度述法和市委巡察法治建设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述法内容不规范、问题剖析不深刻等进行通报。加强与市委督查室沟通协作,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形成工作闭环,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链条贯通、全方位提升。(曹文倩)
【编辑 滢滢 王巍】